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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12月30日,上海市调整更新了《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明确“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方面97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及牵头负责部门。调整的民生项目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内容。一图读懂!
(总台记者 宁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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