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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首批重大违法落槌:*ST泽达被终止上市,将成集体诉讼第二例? 全球报资讯

时间:2023-04-22 06:41:34 来源:第一财经 分享至:

科创板首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落槌,*ST泽达(688555.SH)因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也面临投资者民事索赔。


(资料图)

4月21日下午,*ST泽达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违规行为贯穿上市前后。*ST泽达上市前后涉嫌虚增营业收入5.65亿元、利润2.96亿元,且上市前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股权代持情况,上市后也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及虚增在建工程。

对此,证监会责令*ST泽达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044万元罚款;对该公司实控人林应处以380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应岚处以1300万元罚款;同时对林应、应岚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除了上述处罚之外,*ST泽达还将付出退市的代价,以及民事诉讼索赔。在业内看来,诉讼有可能后续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集体诉讼第二例?

*ST泽达是科创板首批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在公告的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违反《证券法》第十九条、第七十八条,构成欺诈发行。

21日下午,上海金融法院发布公告称,收到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ST泽达、林应、应岚、隋田力、王晓亮、姜亚莉、东兴证券、胡晓莉、陶晨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申请。起诉投资者同时申请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案件。

上海金融法院表示,将依法审查,及时公布进展情况。

4月21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投服中心”)也关注到了上述诉讼情况,并表示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

投服中心称,如上海金融法院后续受理并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拟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别代表人诉讼业务规则(试行)》,公开征集并接受50名以上(含50名)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申请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除了上述处罚和民事索赔之外,*ST泽达将被强制退市。21日下午,上交所下发了关于*ST泽达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财务造假、信披违规贯穿上市前后

2019年6月13日,泽达易盛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所涉会计期间为2016年至2018年。后经上交所五轮审核问询,泽达易盛进行了多次回复,其中包括将报告期更新为2017年至2019年。2020年4月2日,泽达易盛过会,并于6月16日更新了招股说明书,6月23日正式在科创板上市。

但是泽达易盛的招股说明书并不真实,存在财务造假和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披露股权代持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ST泽达在“财务报表”中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其通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浙江金淳”)、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年~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虚增利润1.87亿元。每年虚增营收占比在49.28%~ 59.67%之间,虚增利润占比在67.69%~104.72%之间。

同时,*ST泽达在招股书第十部分“资产质量分析”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隐瞒重要事实。经查,2017年~2019年,*ST泽达与杭南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下称“杭商资产”)签订了《杭商望山2号私募基金》投资合同、《杭商望山三号私募基金》投资合同。资金经杭商资产实际转入泽达易盛关联方。

再者,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隐瞒重要事实。*ST泽达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第八部分称“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但经查,隋田力通过梅生持有*ST泽达600 万股,通过杨鑫持有270万股,合计持有870万股,持股比例13.96%。

在上市之后,*ST泽达继续通过上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020年~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23亿元,虚增利润1.09亿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ST泽达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杭州泽达畅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杭州畅鸿”)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52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 59.51%,虚增利润8246.92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 88.97%。

2021年,*ST泽达及杭州畅鸿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7104.3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21.59%,虚增利润2665.78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56.23%。

此外,*ST泽达在2020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2020年,*ST泽达、浙江金淳分别与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两份资管计划合同,合计转入1.2亿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ST泽达通过上述两个资管计划,合计将1亿元投向其关联方。

2021年,*ST泽达还存在虚增在建工程3632.06万元的情况。经查,2021年,*ST泽达期末在建工程中,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 4269.06万元。其中,预付的3632.06万元设备款对应的在建工程没有对应实际成本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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