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现场办理
申请人携带好相关的申请的材料前往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
微信
进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在公众号下方菜单栏点击“个人中心”→“绑定与解绑”、“银行卡绑定”,绑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登录密码请前往粤省事“惠州公积金首页-账户管理-账户密码重置”设置)和收款银行账号;绑定成功后,在公众号底部菜单栏有“特色服务”、“账户查询”,根据个人需要选择相关业务进行办理即可。
惠州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
进入惠州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个人业务可选择“个人用户”—“省统一账户登录”,进入到惠州公积金网厅系统首页,在左上角“系统菜单”中选择相关业务进行办理。
【拓展】
申请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职工,可以提取翻建许可文书签发当月(含)之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大于翻建工程总造价金额。提取时限为翻建许可文书签发日期起一年内,只可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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